其它國家和地區的EMC標準化組織和標準體系介紹
除了之前文中介紹的國際上有關電磁兼容的標準化組織IEC和CISPR外,還有其它國家和地區的致力于電磁兼容標準化工作的組織,例如: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European Committee for Electro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CENELE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和美國標準化協會(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ANSI)等。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也制定了不同的電磁兼容標準體系,如:歐盟指令(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等。
(1)CENELEC
CENELEC是歐洲范圍的標準化組織,于1976年成立于比利時的布魯塞爾,由兩個早期的機構合并而成。它的宗旨是協調歐洲有關國家的標準機構所頒布的電工標準和消除貿易上的技術障礙。CENELEC的成員是歐洲共同體12個成員國和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7個成員國的國家委員會。除冰島和盧森堡外,其余17國均為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成員國。按照IEC與CENELEC之間的協議,TC210主要是在電磁兼容領域與IEC聯系以促進其表決過程,提出建議或修正。以及按CENELEC的需要向IEC提出有關標準的準備等工作。
該委員會中涉及電磁兼容領域的是TC210技術委員會,包括:
WG1:通用標準
WG2:基礎標準
WG3:電力設施對電話線的影響
WG4:電波暗室與半電波暗室
WG5:用于民用的**設備
SC210A:信息技術
(2)FCC
FCC于1934年建立的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它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許多無線電應用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都要求FCC的認可--FCC認證。FCC委員會調查和研究產品**性的各個階段以找出解決問題的*好方法,同時電磁兼容測試也是其中重要的關注方面。
FCC法規的《電信》卷中,“射頻設備”和“工、科、醫設備”都明確給出了EMC的內容。
(3)ANSI
ANSI是美國國家標準化活動的中心,屬民間標準化組織。許多美國標準化學協會的標準制修訂都同它進行聯合,ANSI批準標準成為美國國家標準,但它本身不制定標準,標準是由相應的標準化團體和技術團體及行業協會和自愿將標準送交給ANSI批準的組織來制定,同時ANSI起到了聯邦政府和民間的標準系統之間的協調作用,指導國內標準化活動,ANSI 遵循自愿性、公開性、透明性、協商一致性的原則,采用3種方式制定、審批ANSI標準。其中的C63(電磁兼容認可委員會)由美國政府部門、有影響的企業、檢測部門和有關的標準協會,例如FCC、IEEE等幾十個成員組織組成。
ANSI C63.4《在9kHz~40GHz頻率范圍低壓電子設備無線電噪聲發射測量方法》在EMC領域是一項很重要的標準化。現行的CISPR22、CISPR16-1中對輻射發射測量用的開闊試驗場和可替換試驗場(電波暗室)有效性評估方法來源于ANSI C63.4。可見該標準EMC測量技術發展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不僅是ANSI C63.4,還有ANSI C63.2、ANSI C63.5、ANSI C63.6和ANSI C63.7等都與EMC有關。
(4)歐盟指令EEC
EEC標準適用于歐盟體系內的出售和使用的產品以及在歐盟內部生產的新的產品或由**國進口的新產品或二手商品,甚至包括由個人攜帶入僅供自己使用的設備。從產品類型看,包括含有電子、電氣零件的儀器及裝置以及直接上市銷售的復合部件或附件。*早的一部歐盟電磁兼容指令就是89/336/EEC。它規定了電磁兼容的完整協調方法,對可能受到電器和電子儀器產生的電磁干擾而引起的功能降低及其裝置、設備或系統提供充分保護,以抵抗電磁干擾造成的功能降低。